□李倩 李建新 王琳/文 胡延春 王浩 李建新 梁京明/图
磴口县包尔陶勒盖城址及墓群
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位于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包尔盖农场九连南部,临近包尔陶勒盖农场,四周被农田包围,开垦对城址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。现大部分城垣被流沙掩盖。古城西南4公里有麻弥图庙废墟,故曾一度被称为麻弥图庙古城,还被称为陶升井汉代古城、麻弥图古城或三封县故城。
1957年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在此做过调查。1963年北京大学与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又分别对此城址进行了调查,确定了城址的方向和范围,考证了城址的属性,对城址周边墓葬进行了调查和局部清理。
城址由内城和外城两重城垣组成。内城平面呈方形,边长118米。夯筑城墙,基宽约9米、残高0.5~2.5米。现被风沙剥蚀呈小丘状。外城仅存东北和西南部分土垣,各长100余米。1957、1963年内蒙古文物工作队调查时,根据城内密集陶片的分布范围和断断续续的外城城垣痕迹推断,外城平面呈长方形,东西约740米、南北约560米。城内散布大量陶片及砖、瓦等残块。采集有云纹瓦当、排水管、灰陶绳纹盆、素面壶残片及铁铤铜镞、“五铢”铜钱等。五铢钱为汉武帝、宣帝及平帝前后铸造,表明古城的建筑和使用年代属西汉中晚期。
外城东部及西南部分布有墓葬群,这里地处于河套平原西端、乌兰布和沙漠的东北边缘,地面上沙丘广布。古墓群东面是大片石砾沙丘状开阔地,其中有一片干枯的古河床,西有一砾状沙丘,北有一部分砾滩。古墓群保存较差,风沙刮走了墓上封土,致使墓顶甚至墓壁暴露于地面,另有一些墓葬被流沙掩埋,雨水侵蚀也对其有一定影响。加之土地开垦又造成了古墓葬大面积损毁。
墓群面积7万余平米,墓葬集中分布在古城正东和东南200米至1000米左右,古城西南2公里范围内也有分布。1963年,北京大学和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在此发掘了3座汉墓,出土陶鼎、陶仓、熏炉等汉代遗物。1992年10月—11月,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巴彦淖尔盟文物工作站、磴口县文物管理所组成联合考古队,清理发掘古城东南墓葬25座,出土了一批陶器、铜器、铁器等遗物。
已发掘的墓葬,主要以中小型单室砖墓为主,有的有木椁。墓向为北或东南向,墓室平面呈长方形,墓葬多见男女合葬,均有棺。葬式大多为仰身直肢。部分墓葬人骨口内或手内见有“五铢”钱。出土器物按质地分有陶、铜、铁器,器型有壶、鼎、罐、盆、灶、井、仓、灯等。根据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分析,墓葬分为两期,第一期为西汉中期到晚期,第二期为王莽前后至东汉初期。两期墓葬均与古城关系密切。另外,在墓葬区内还发现5座汉代砖窑,出土大量残砖,是专门用来烧制墓葬用砖的。
《水经注》记:“河水又东北历石崖山西,去北地五百里……河水东北迳三封县故城东,汉武帝元狩三年置,《十三州志》曰在临戎县西百四十里。”由此可知临戎县故城西一百多里处是三封县城。临戎县故城为补隆淖城址,其西部为包尔陶勒盖城址,两城位置与记载相合。因此有学者根据《水经注》记载,结合古城面积、城内文化遗存的性质等考证,包尔陶勒盖城址应是汉代朔方郡三封县故城,建于汉武帝元狩三年(前120年),曾是朔方郡郡治所在。
元朔二年(前127年),卫青击败楼烦、白羊王,夺取河南地,汉在此建立朔方、五原二郡,并实施移民屯边,穿渠引水,加强对这一地区的建设,包尔陶勒盖一带属朔方郡管辖。包尔陶勒盖古城内水井、生活器具等遗迹遗物的出土,以及周边墓群内陶仓、井、灶、鸮壶的大量出现,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、农业生产的繁荣景象。
磴口县沙金套海城址
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位于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前进嘎查西南,其东南36公里为补隆淖城址(汉临戎县故城),西南约30公里为包尔陶勒盖城址(汉三封县故城)。古城向西可直到阴山,通往山后的漠北地区。汉代沙金套海苏木一带曾是黄河改道后的泽湖发育地区,土地肥沃,水草丰美,是富庶的屯垦区。西汉以后,由于气候逐渐干冷、植被破坏,以致土地荒芜、流沙蔓延。如今这里几乎被乌兰布和沙漠所覆盖,但在沙丘间仍可见裸露的古河床、沼泽滩。在古城东面有一条自北而下的已干涸的河床,宽约400米,即为汉代黄河故道遗迹。
沙金套海城址旧称保尔浩特古城,汉语为土城子之意。1905年法国公爵莱斯坦和神甫步明世,由传教士冯学渊引导,盗掘了保尔浩特古城及附近的墓葬,出土了大量杂物、家具、箭头、钱币等文物。1957年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在此调查,对古城周边地形、地貌、城址内外遗存进行了勘测及记录。1963年,北京大学俞伟超先生考察古城时,勘察了城址保存情况,测量了数据,对城内遗物进行采集,考证此城址为汉代窳浑故城。1976年秋,内蒙古文物工作队再次来古城调查时,古城已划归太阳庙农场管辖。
古城城垣范围不大,平面近不规则长方形。北墙西段呈双曲线弯曲,形状特殊。其他3处城角,都呈圆角弧形。全城东西长约250米,南北宽约200米。古城除西北部被流沙掩盖外,其余城墙保存较完好,清晰可辨。城墙墙体黄土夯筑,夯层明显。基宽9~13米、残高0.5~2米。南墙中部有一缺口,为城门遗迹,门宽约20米,方向192°。城门外加筑瓮城。城内西南部有冶铁遗址,东西长约30米、南北宽约21米。遗址上遍布箭镞的铁铤、三棱铜镞残片等。古城内采集有陶片、砖、瓦、“五铢”钱等汉代遗物。城外东南部有居住遗址和窑址,出土有陶片、炉渣、烧结变形的条砖等。砖的形状、纹饰与古城附近的墓砖相同,说明墓葬用砖有一部分产自这里。
《水经注》载:“河水又北迤西溢于窳浑县故城东,汉武帝元朔二年开朔方郡县,即西部都尉治……其水积而为屠申泽,泽东西一百二十里,故《地理志》曰:屠申泽在县东,即是泽也……河水又屈而东流为北河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》记:“朔方郡,窳浑,有道西北出鸡鹿塞。屠申泽在东。”可见套外西部的所有汉城,只有窳浑县东临大泽。沙金套海城址东北约8公里有面积巨大的沼泽地,当地人称为后海。这里在枯水季节潜为伏流,雨水旺时,水绕着沙丘,无序乱流。因此,有学者根据古城内及周边文化遗存性质、河水流向,结合《汉书·地理志》《水经注》,考证沙金套海城址正是文献记载的窳浑县故城,其东大泽,汉时称为屠申泽,阚骃称为窳浑泽,清代称腾格里湖。窳浑县故城位置的确定,为寻找鸡鹿塞的位置,提供了线索。
当时这里是汉代朔方郡辖地,为屯垦戍边地区。窳浑故城作为朔方郡最西部的三个县城之一,是汉代贯通阴山南北的交通要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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磴口县沙金套海城址周边墓群
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位于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前进嘎查西南,古城向西可直到阴山,通往山后的漠北地区。汉代沙金套海苏木一带曾是黄河改道后的泽湖发育地区,土地肥沃,水草丰美,是富庶的屯垦区。在古城东面有一条自北而下的已干涸的河床,宽约400米,即为汉代黄河故道遗迹。
在以沙金套海城址为中心东西长7公里、南北3公里的范围内分布有大量墓葬,目前发现2500余座。由于常年受洪水冲刷和强风剥蚀,封土堆已不存,甚至砖券墓顶都裸露于地表。迎风一面的壁砖被风吹成了蜂窝状,墓室内都淤满了泥沙。有三分之二的墓群未被开垦。相当数量的墓葬被掩埋于流沙之中,经常是在几场大风之后或在垦荒过程中才暴露出来。加之农业生产、盗掘等人为因素,墓群整体保存状况较差,地表散布着大量的陶片和墓砖。20世纪初墓群曾遭到破坏性盗掘。1963年,侯仁之先生调查沙金套海土城子时,曾对周边墓群进行了记录。1993年,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巴彦淖尔盟文物工作站组队,清理发掘墓葬39座,出土大量文物,明确了墓葬的分期与年代。墓葬分布极为密集,一般3~5座墓葬组成一小群,墓间距3~5米,小群之间相隔10~15米,相互间没有叠压打破关系。墓葬均为青砖砌壁的长方形砖室墓,多数为中、小型。墓内均有斜坡或阶梯式墓道,前壁中央多数设有墓门。一般为一冢一穴,多为男女二次合葬墓。葬具为长方形松板木棺,葬式多见仰身直肢,头向墓门。随葬品分为实用器、明器和装饰品三类。以陶器为主,并有釉陶、铜、漆、琉璃器等。实用器有罐、壶、钫、鼎、甗、洗、盆、铜镜等;明器有井、仓、灶、扁壶、鸮壶、俑等;装饰品主要是项饰、耳饰等。墓主人有在手掌或口中放置钱币的习惯。
在丰富的随葬品中有骨尺一件,选用动物肢骨磨制而成。长条形,色呈乳白,一端有圆形穿孔,正、背面及两侧面均用细墨线标出十等份(即每一寸)的刻度,并用红彩上下对错描绘刻度间的空白。尺的中央用“米”字形符号标出半尺等分线,侧面靠右标出分的刻度。正、背面以双线绘制边框,框内用墨线作画,图案有飞龙图、祥云、水波图、车马出行图等。尺长23.1厘米,每寸间距为2.3厘米,略有偏差,合今市尺0.693尺;尺宽1.7厘米,厚0.3厘米。这件骨尺制作精细,为研究汉代的度量制度提供了实物,具有很高的艺术、学术价值。沙金套海城址外围墓群墓葬数量多、分布范围广、形制变化大,内涵丰富。综合墓葬形制、出土器物及其与沙金套海城址的地理位置关系,分析这批墓葬的年代为西汉武帝之后至东汉明帝时期。当时这里是汉代朔方郡辖地,为屯垦戍边地区。窳浑故城作为朔方郡最西部的三个县城之一,是汉代贯通阴山南北的交通要冲。沙金套海墓群埋葬及出土的大量文物,对于研究两汉时期北方边郡地区的政治、经济、军事以及汉匈关系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实物资料,并且对乌兰布和沙漠的形成和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线索。
临河区八一城址
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位于临河区八一街道办事处联丰村三组东北部,古城地处黄河北岸,阴山南麓,河套平原中部,地面开阔平坦,地势低缓,水源丰富,城内外现已开辟为耕地。城址所在八一办事处,处在临河区东郊,素有临河区“东大门”之称,地理位置较为重要。八一古城遗址又称临河古城址或八一乡土城子古城,城址平面呈“目”字形,城墙黄土夯筑,南北长516米、东西宽222米、基宽6米、残存高度1~3米,东墙、西墙、南墙保存尚好,北墙残存部分墙体。城址东、西、北外有壕沟。城内有两道东西向隔墙将古城分为南、中、北三部分,隔墙墙体呈台基状,现可看出8个台基。南墙中部偏东设有城门,门宽6米,隔墙中部各开一门,门址宽约6米。城四角设有角台。城西北角有窑址3座。城内采集到陶片、砖、板瓦、筒瓦、瓷片、铜镞、钱币以及铜铁残片等遗物,陶片可辨器形有泥质灰陶罐、盆等。另外,城址东南部区域,农耕时,常出墓砖,年代与城址年代相同,因而可以认为是城外墓葬区。
根据史料记载,西汉武帝元朔二年(前127年),卫青大败匈奴,收复河套地区,并于当地设置了朔方郡。有学者考证八一城址为朔方郡辖县临河县故址。临河县自西汉始置,到了东汉前期逐渐荒废。此后一些朝代沿用。北魏时属沃野镇。唐代初年,曾作为西受降城成为防御突厥的前沿阵地。在城址内发现有少数黑瓷、乳白瓷片等西夏遗物,说明西夏时期也曾有人在此地居住,城址所在地属西夏势力范围。
来源:《巴彦淖尔文化遗产》(陈永志等主编;文物出版社 2014年8月第1版)